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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检察“1+3”工作体系

时间:2025-06-27 10:33:08   来源: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检察院

[内容导读]    一、案例简介  2022年以来,鹤岗市兴山区检察院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最高检数字...

  一、案例简介

  2022年以来,鹤岗市兴山区检察院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最高检数字检察战略和省、市院的工作部署,把数字检察作为前瞻性、基础性工作来抓,积极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模式,建立以数字检察创新工作为框架,检察理论研究、模型构建、数据资源库为填充的“1+3”工作体系,通过数字检察赋能强化法律监督质效。

  二、案例举措

  理论研究为数字检察创新工作开辟发展路径。该院组建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数字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组及调研组,前往龙江县检察院、齐齐哈尔市铁路运输检察院等黑龙江省数字检察先进院调研,以调研过程增强数字思维,以调研成果打破数据壁垒,由点及面,即由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到实现社会治理,充分利用好数字检察这一“增效器”,助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调研组在探索实践的基础上,通过开展“抓基层、打基础、强落实、见实效”专项工作,深入研究并总结基层检察机关以大数据监督模型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经验做法以及对基层检察机关在数字检察领域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以及发展方向进行总结提炼和理论研究,形成包含基层数字检察发展趋势、困境与解题思考和大数据模型的高水平构建、转化、应用对助力高质量法律监督建设的提升作用等两篇理论研究文章,推动实践上升为理论成果,为上级院开展数字检察工作提供基层样本,为辖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提供数字路径。该院申报了2023年黑龙江省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及检察创新工作课题,二者均成功立项并结项。课题组统筹本院大数据模型设计思路及实践成果,以高质量课题研究持续创新铺路,多篇经验材料在国家级媒体和省级检察机关简报刊发,《以“大数据”监督模型助力构建基层检察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新格局》在最高检确定的178种“其他公开发行期刊”刊发,在第六届黑龙江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和第三届鹤岗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斩获佳绩。今年以来,该院深入总结研究基层检察机关在构建、转化和应用大数据监督模型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面临困境以及大数据监督模型对建设高质量法律监督的提升作用,形成包含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在基层检察机关的发展趋势、困境和解题思考等内容的理论研究文章,已申报了黑龙江省检察院2024年数字检察“突破攻坚年”课题,向第七届黑龙江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投稿,同时总结数字检察一体化履职工作机制做法,申报了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理论重点研究课题及检察创新工作课题。

  通过模型的构建、转化、应用为数字检察创新工作搭建高质量发展载体。该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将大数据模型的构建、转化、应用列为全年创新重点工作,高标准落实省、市院加强数字检察工作要求。根据市院《加强数字检察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第一时间出台具体落实措施,经检委会审议通过,成立由检察长担任组长的数字检察指挥中心,通过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工作进度汇报、分析难点堵点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的工作重点,统筹推进数字检察工作。同时,该院建立完善专班机制,组建跨部门的数字检察工作专班,设立数据小组、刑事类建模小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类建模小组、建模技术小组、理论研究小组和线索中心等六个数字检察专项小组,形成高效协同、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明确工作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健全清单式、项目化运行机制,强化工作协同,紧盯任务进度。在专班化运作下,按照责任清单化、履职具体化、进度可视化、结果可量化的要求,既抓质量又抓效率,确保所有任务按时保质逐一落实到位。经过多次大数据模型设计思路主题沙龙,该院总结出有价值的大数据监督模型五个。其中,“挂案清理-两项监督”大数据模型成为鹤岗市检察机关首个由基层检察院设计并成功运行的应用模型,该模型目前正在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推广。今年初,该院对“挂案清理-两项监督”模型的监督规则进行转化升级,通过总结类案监督成果,提炼监督规则,升级为“法律期间-两项监督”监督模型,升级后的模型涵盖挂案清理、强制措施超期、逮捕后未移送审查起诉、经济犯罪嫌疑人无强制措施超两年等十余种监督规则,适用于多类监督情形,适用范围更广。该院还结合“检察护企”专项工作,以数字赋能提高司法救助工作质效,构建司法救助线索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通过检察办案数据筛查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被害人信息,重点关注性侵害被害人、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受害群体,比照刑事和解、追赃挽损和法院判决执行情况,筛查司法救助线索,预期全市司法救助率由1.02%提升至3%-4%之间,全省站位情况由靠后提升至中游水平。

  数据资源库为数字检察创新工作提供发展活力。该院充分利用各类办案平台广泛收集相关数据,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推动完善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做到“善于借力、凝聚合力、共同发力”,以数字检察思维推进开展各项检察工作。该院检察长办公会上多次部署建设检察数据库,要求各业务部门主动出击建立各条线法律监督大数据库,完成由“纸面监督”向“数字监督”的转型。2023年初,该院创建刑事执行检察大数据监督新方式,即加强该院各部门、辖区各单位之间的线索移送、数据共享和案件通报机制,实现信息同步推送。提取历年来刑事案件涉财产刑执行及社区矫正相关数据,同时加强与本辖区人民法院、社区矫正机构的联系,调取相关工作档案进行汇总,形成数据库,将发现的违法行为与数据库进行碰撞从而发现类案监督线索,再将所发现的监督线索进行调查核实,通过梳理比对形成各类信息台账,发现社区矫正领域违法线索10余类,财产刑执行领域类案违法线索30余类,刑事执行各类监督数据均创历年新高。2023年该院刑事执行案件办理数量由全市末位提升到中游水平,今年一季度跃居全市第一位,初步呈现数字赋能效应。对违法违规案件线索,该院组织相关部门分析深层次原因,拟于今年三季度向相关单位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实现由办案向治理、由“办理”向“办复”转变,促进辖区社会治理、诉源治理和系统治理。此外,该院还通过建立公安机关受案立案数据库进行数据碰撞,发现涉企“挂案”2件,已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案。目前,该院检察数据库涵盖辖区公、检、法、司及部分行政机关的执法、司法和办案相关数据,为开展数字检察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案例成果

  一是以数字检察为内容的理论研究取得历史性突破。撰写课题“以大数据监督模型助力构建基层检察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新格局”,申报黑龙江省检察理论研究重点研究课题并成功结项,突破该院省级课题立项为“零”的历史。

  二是以数字检察为内容的检察创新工作再创佳绩。该院积极开展数字检察相关研究,“以大数据监督模型提升检察监督办案质效,构建挂案清理两项监督大数据模型”的创新工作课题,申报黑龙江省检察创新工作课题并成功结项。

  三是以数字检察为内容的大数据模型在省级比赛中获得佳绩。该院“一把手”主抓,以专班模式持续推进,依托青年干警人才积极研发大数据模型,研发的“挂案清理”两项监督大数据模型在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获得三等奖。目前该模型已在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工作网布置完毕,在黑龙江省推广。

  四是以数字检察为内容的理论研究文章在国家级媒体、刊物刊发。该院总结调研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形成理论研究文章在《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刊发,该文章分别在黑龙江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上获优秀奖和第三届鹤岗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一等奖。2022年至今,在法治日报刊发《鹤岗市兴山区检察院以“四个强化”开创数字检察工作新局面》,在检察日报刊发《让法律监督插上数字之翼》,在黑龙江省检察院刊发简报信息。

  五是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效能初步呈现。该院逐步建立检察大数据库,如刑事执行部门建立被监督单位的的财产刑执行卷宗、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电子卷宗库,多项刑事执行监督数据创历年同期新高。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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