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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智慧矫正建设困境及构建专门社区矫正人工智能模型的建议

时间:2024-03-21 11:33:52   来源: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司法局 王定辉

[内容导读]     要:本文针对当前智慧矫正建设中有关问题和短板,提出应当从顶层提早布局,建设基于社区矫正大数据的专门人工智能模型,构建全国社区

   要:本文针对当前智慧矫正建设中有关问题和短板,提出应当从顶层提早布局,建设基于社区矫正大数据的专门人工智能模型,构建全国社区矫正平台“一网通”,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智能化业务办理、智能化监管、智能化服务。

  关键词:社区矫正 信息化 人工智能

  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国从2003年开始试点开始,作为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一边探索一边进步,至202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颁布实施,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工作体系、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法。同时,社区矫正非监禁执行的特点,降低了执行成本的同时,也避免了社区矫正对象与社会和家庭的割裂,使其能够更平滑的回归社会和家庭。

  随着网络和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概念逐步深入人心,2015年,国务院提出了致力于以大数据应用为抓手打造精准社会治理新模式的要求,2018年,司法部也明确要建设“数字法治、智慧司法”的信息化体系,构建“大平台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格局的信息化建设目标。2017年《全国社区矫正信息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司法行政行业标准发布,2020年《智慧矫正总体技术规范》司法行政行业标准发布并开始实施,自此,智慧矫正建设有了明确的指导标准。

  一、行业内各级对“智慧”矫正的期待

  其实司法部已发布的行业标准中,已经对“智慧”进行了详细的要求和定义,但笔者更希望从直观感受的角度,描述一下从事实操社区矫正业务的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科(社区矫正管理局),到从事指挥督导业务的省、市两级社区矫正管理机构,还有社区矫正对象群体,对于“智慧”矫正的期待。

  笔者曾长期在基层司法所工作,对于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人数多、工作人员少、职责范围宽泛、还要额外承担驻地镇街诸多工作的难处深有体会,所以作为一个基层司法所长,我们希望“智慧”应该是能够让我们尽量少的平台手工录入,尽量减少制作档案材料时间,尽量精确的了解社区矫正对象当前状态,尽量早的发现社区矫正异常情况以便做出预防或处置。

  作为一名区县级社区矫正工作科(社区矫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我每天面对着大量的社区矫正对象,如何能够有效的对其进行监管、提升业务办理效率、提升规范化水平、降低文书传递成本和出错概率、提高与公检法部门的协作效率、提高与外地社区矫正机构的沟通效率,就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作为省级、市级社区矫正主管机构的领导,我希望除了常规的统计图表,还要能够直接列出本级和下级所有尚未完成的规定动作、基于大数据判断的共性隐患、以及当前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建议。

  作为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我希望接受社区矫正能够尽量少的占用我的时间,能够尽量用带有温度、容易让我接受的形式带我走出阴霾,能够尽量方便我请假和参与工作任务,当然,如果能够在我遇到困难、心结,甚至想要有犯罪冲动时能及时主动的拉我一把更好。

  二、当前智慧矫正建设存在的共性问题

  第一,平台系统建设倾向存在问题。多数的智慧矫正平台,都是省级通过立项招标程序,聘用第三方商业公司开发和运维的。这就造成开发公司为了尽快达成合同约定目标,会优先考虑省级社区矫正管理机构需要那些功能,但省级社区矫正管理机构并不参与具体社区矫正工作实务,所以造成平台功能开发倾向面向省市级领导的数据展示,而对于业务办理相关功能因为开发人员不了解基层实务,只能按照司法部行业标准机械开发,与基层工作实际差异较大,基层使用平台感觉功能混乱,人工录入量大,不仅没有减轻基层负担,反而加重了基层负担。

  笔者认为,一个省级智慧矫正平台,首先应当是一个好用的业务办理平台,能够让基层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实务的人员用起来得心应手,数据单点产生、全平台复用、监管类数据能够自动生成自动上传,文书能够自动生成、自动推送,能够符合日常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和逻辑,数据能够尽量自动采集。如此在各类工作数据完善丰富的基础上,再做数据抽取、挖掘工作,将相应数据做成展示或统计功能,供省、市社区矫正管理机构的领导使用,所以平台开发顺序应当是一个从下往上的过程,而不是从上往下的过程。

  第二,开发公司水平参差不齐,智慧平台不够“智慧”。开发公司的人员多数没有深入了解社区矫正实务,对于基层落实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实际要做那些工作和行之有效的做法不甚了解,往往为了赶工期,机械的将线下使用的纸质文书搬到网上,实现“电子化”,最终还是要一份一份下载、打印、上传,效率非常低下;各种信息化监管措施也只是复制了线下的工作流程,对于数据的挖掘、自动研判做的很不够,导致社区矫正对象翻拍照片、越界等违法违规行为等难以在第一时间自动预警;社区矫正对象每天要数次主动报告位置,要完成APP上下达的各种任务,实际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时间占用较大。再比如“区块链”应用,智慧矫正平台独立运行,只有一个数据存储节点,区块链技术中分布式存储防篡改的优势何以体现?

  笔者认为,平台要够“智慧”,首先就要解决提升效率和数据深度挖掘、整理、自动分析研判的问题。社区矫正工作其实可以拆分成一个个单独的工作流程,每个流程使用的格式文书和规定动作基本是固定的,所以,在基础数据充足的情况下,一次性自动生成流程所需法律文书,使用程序控制业务办理动作,自动推送和报告办理情况,这才是基层工作人员需要的。其次,对于社区矫正对象来说,“智慧”就是能够尽量少的占用他们的时间,更多采取“无感”的方式收集实时监管数据,更多的采取适度、个性化的矫正措施,由矫正APP或司法所监督完成。社区矫正对象本身就是犯罪程度较轻、考验期较短的人员,本身在社区矫正就有较强的身份羞耻感,所以如何既顺应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尽量不触及其痛点,又能有效对其进行矫正教育,引导其顺利回归社会和家庭,这正是“智慧”应该做的事情。

  第三,社区矫正的核心,一定是人对人的。现在有一种思潮,认为智慧矫正就是用程序和设备代替人去做矫正,市场上很多的自助矫正设备可以授权接入智慧矫正平台,例如场景模拟VR、自助矫正一体机、智能沙盘等等,将很多的社区矫正工作例如报告位置、签到、思想汇报等等做成自助流程,由社区矫正对象自助操作完成,智能沙盘通过矫正对象在沙盘上摆放道具可以自动评价并得出结论。看上去这些设备很高级很智能,但是笔者非常不认同这样的“智慧”发展方向。而且这些设备多数都是集成定制,价格高昂,基于安卓或者其他通用系统开发,操作系统和硬件配置无法升级,过几年就淘汰了,造成了大量财政资金的浪费。

  笔者认为,社区矫正的核心,一定是通过矫正工作人员引导社区矫正对象达成对自我罪行的深度认知和改正,最终重新建立与社会和家庭正常关系的过程。这个核心工作,以目前的这些“智能”设备来说,是不可能代替人类丰富的情感和思维的,甚至连辅助的效果都存疑。笔者反对将社区矫正对象推向冷冰冰“智能”设备的做法,智能设备只是辅助我们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效率和水平的一个手段,但是决不能越俎代庖,成为社区矫正“智慧”建设的一个方向,否则是很危险的。

  三、国家级平台加人工智能大数据模型是未来“智慧”矫正发展的必由之路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崛起,高级人工智能一经崭露头角便势如破竹,迅速横扫各行各业,未来多数行业都面临被人工智能替代和行业结构重构,可见人工智能作为一个超强大脑,虽然意识和情感现在还比较弱,但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上,已经远超一般人。

  鉴于社区矫正“智慧”发展过程中的种种问题,以及当前已经存储的海量社区矫正工作数据,笔者建议,立即在国家行业层面部署构建专门社区矫正大数据人工智能模型,并建设全国统一的智慧矫正工作平台,理由如下:

  第一,当前已经存储的海量社区矫正工作数据,以及接入和相关部门数据,已经可以较好地训练社区矫正大数据人工智能模型。模型训练后可以立即发挥积极作用,而且可以随着数据量的增长而不断自我进化,解决“智慧”工作平台不够智慧的问题;

  第二,社区矫正的工作范围和数据使用范围都相对比较封闭,社区矫正对象群体心理和社会定位都比较特殊,为了保证社区矫正数据的安全,不能使用互联网商用人工智能模型,只能部署开发专门的社区矫正大数据人工智能模型;

  第三,建设全国统一的智慧矫正工作平台,方便全国统一工作标准、业务流程,尤其是需要跨市县甚至跨省的相关业务,可以做到一网办理,消除同步时差,更可以消除各省自建系统平台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社区矫正大数据人工智能模型直接嵌入此平台,为工作人员提供更加智能、高效的服务,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更多个性化、人性化的矫正方案和措施,确保有效矫正的前提下,释放社区矫正对象时间精力,更可靠的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无感”监管。

  “大数据比你自己更了解你”。身处大数据时代,自我意识往往比不上大数据统计分析的结果准确,这已经在不少行业得到了印证。社区矫正大数据人工智能模型建成后,配合全国社区矫正一张网,不光能够解决眼前的诸多“智慧”矫正建设难题,还将彻底改变社区矫正的诸多工作方式方法,为全国社区矫正向真正的“智慧”化迈进发挥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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