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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刑事执行“云检察室”助力驻所检察数智监督

时间:2023-03-28 11:08:53   来源:如皋市人民检察院

[内容导读]    为有效破解疫情防控新常态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点多线长面广、人手极度匮乏、无法进入监区履职、海量监控难以查看等现实困境,如皋市检察

  为有效破解疫情防控新常态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点多线长面广、人手极度匮乏、无法进入监区履职、海量监控难以查看等现实困境,如皋市检察院加强与监管场所配合协作,对接相关实时监督平台,打通“数据孤岛”,全面归集共享监管场所执法办案大数据,于2021年11月19日挂牌成立全国首家刑事执行“云检察室”,打造全过程可监督、全节点可查寻、全链条可溯源的看守所数智检察新模式。

  一、建设背景

  (一)传统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困境

  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实践中,利用检察大数据对看守所大墙内的日常监管活动开展法律监督,普遍存在“三大难”,即:检察人员少、监控数据多、疫情防控紧。具体情况如下:

  1.检察人员少。当前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呈现点多线长面广量大的特点,业务涵盖看守所检察、社区矫正检察、财产刑执行检察和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等近10余项职能工作,但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人员配备普遍较为薄弱,部分基层检察院从事刑事执行检察的员额检察官,同时还要办理一定比例的刑事案件。

  2.监控数据多。监控数据多是指看守所的特有非结构化大数据——监控视频面广量大环节多,一方面对于海量的监控视频检察官难以全部“回放”查看到位,另一方面检察室的存储硬件根本不能把看守所的监控视频全部存储。如,如皋市看守所共有视频探头243个,每天存储的监控录像资料高达10个T(1T=1000G)以上。如果一名检察人员按照每天工作8小时的正常速度回放查看,需要986天,这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这样就导致监控存储设施长期处于闲置空转状态,如果看守所不发生重大事件事故,大量监控视频几乎无人查看。

  3.疫情防控紧。如皋看守所和其它地区的看守所一样,都采取了非常态的疫情严控管理模式。新冠疫情爆发以来,驻所检察人员(包括巡回检察人员)无法正常进入看守所内开展检察监督工作,驻所检察工作处于断断续续状态,缺乏连续性,上级院组织的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也充满了不确定性,随时都会有被中断的可能。

  (二)当代刑事执行检察履职要求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等规定都分别强调需加强检察机关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运用大数据、区块链技术推进跨部门监管场所音视频监控及相关执法办案信息联网,强化对超期羁押、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等案件的监督,对“检察大数据战略”赋能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要求。

  二、核心技术

  以“抽帧压缩技术”“AI生命体征检测”和“异常行为分析”三项核心技术为支撑,自主研发“执检鹰”数智监督云平台,可对看守所监控视频和监管平台数据自动实时识别抓取、自动分析作出研判、自动分级主动预(报)警。具体而言:

  (一)自主研发“抽帧压缩技术”

  该技术已获得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能以100倍速将监控视频资料抽帧压缩,而且保证不丢“一秒画面”,在保证监控视频真实性的同时,将审查效率提升百倍。围绕看守所日常工作需求,通过重点视频抽帧审查监督进行诉源治理,与看守所共同防范重要风险点,目前,已对210项重点视频进行抽帧审查,其中开展专项抽查活动2次。此外,该技术还常态化运用于指定居所监视检察和监狱(看守所)巡回检察过程中。

  (二)融入“AI生命体征检测”技术

  该平台以“AIOT多算法融合协同技术”为支撑,构建了在押人员生命体征检测和报警模型,不仅能动态监测在押人员的心率、呼吸频率等生命体征,自动红色报警在押人员生命体征异常信息或行为(包括自杀、失血和心梗疾病等),还能动态检测民警接警后的处置应对情况,将对民警履职情况的检察监督由事后升级为事前、中、后全过程监督,最大程度保证在押人员生命安全,维护监管场所安全。

  (三)科学设置“异常行为分析”规则

  对看守所内属于检察监督的超期羁押、混关混押等8类静态异常信息,固定姿势、提押错位等24类异常行为自动识别抓取、自动分析研判、自动分级预(报)警。

  “执检鹰”数智监督云平台登陆界面

  三、系统创新点

  (一)设置监督规则

  “执检鹰”数智监督云平台预先在系统内设置了检察监督的规则。一是设置了24类动态异常行为预警规则(详见表一)。即:禁区停留、体征异常、夜间出入、聚集打架、按报告器、固定姿势、在押人员二人及以上肢体接触、监控盲区、分饭违规、提押多人、发药违规、提押错位、民警缺位、打开多门、未及时关门、夜间外门打开、未带械具、无人值守、单人提讯、提讯超时、传递物品、接打手机、律师二人等。二是设置8类静态异常信息预警规则(详见表二)。即:看守看守所内可能发生的超期羁押、混关混押、违规过渡、未及时交付、约见异常、消费异常、违规使用械具和谈话教育不规范等。



表一:动态监控视频监督规则表

表二:静态监控视频监督规则表

  (二)智能综合研判

  “执检鹰”数智监督云平台根据规则设定,一旦发现有异常行为或信息,自动分为“黄、橙、红”三个等级预(报)警:一是对于轻微的违法违规行为黄色预警(动态行为15个、静态信息6个),每周关注,经检察官口头提醒不降反升的黄色预警信息,制发书面检察建议予以纠正;二是对于严重违法行为橙色预警(动态行为7个、静态信息2个),每天关注,经检察官审查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的,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或检察建议书予以纠正;三是围绕保障人员安全和防止人员脱逃2个安全底线目标,对于看守所发生的被监管人员非正常死亡、脱逃、暴狱等突发事件即时红色预警(2个)并推送至检察官手机,及时提醒看守所防范重大事件事故,并利用抽帧压缩技术对前后相关视频资料进行溯源检察,整合在押人员入所身体检查、看守所内就医、出所记录等证据,收集可能存在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

  四、运用成效

  “执检鹰”数智监督平台自2021年11月19日至2022年8月31日在看守所试运行期间,“执检鹰”数智监督平台共预警165次,其中黄色预警148次,橙色预警16次,红色预警1次。经驻所检察官逐一审查核实,其中有效预警为148次,准确率高达89.7%。该平台对16次橙色预警和1次红色预警的原始监控视频进行了抽帧压缩审查,检察官仅用24分钟即全部审查完毕,平均每次耗时不到2分钟。

  五、后记

  充分运用“执检鹰”数智监督云平台,检察人员可以更加科学、精准、高效地开展看守所检察工作,便于检察环节及时发现并介入监管场所的虐待被监管人,被监管人非正常死亡,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刑讯逼供等严重违法事件事故,以及这些重大事件事故背后隐藏的职务犯罪线索,对有效发挥派驻检察工作实效,助力上级院交叉巡回检察,最大程度保证在押人员生命安全,维护监管场所秩序稳定,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实现刑事执行监管和检察工作的双赢共赢,意义十分重大。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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