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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音视频综合管理平台

时间:2024-03-28 11:28:44   来源:南京德视伟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内容导读]    序言  南京市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2021年12月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以下简称《同录规定》)和

  序言

  南京市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2021年12月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以下简称《同录规定》)和2021年12月高检院印发的《关于认真抓好〈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抓好《同录规定》的贯彻落实,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效,规范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听取意见活动,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确保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根据法律和相关规定,结合办案实际,在《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录制和保存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的技术规范指导下,建设的“南京市人民检察院音视频综合管理平台”,实现了将原先游离在各区的音视频证据、监控场所视频等音视频数据的统一管理。系统充分发挥集中管理优势,建设全局音视频管理平台,通过集中式管理和分布式存储,形成多级统一数据管理。系统兼容相关业务平台,实现了数据层面的双向关联,有效发挥大数据分析研判作用。

  第一章 建设目标

  1.1全国产化、完全自主可控

  系统稳定可靠,全面兼容国产硬件、国产操作系统和国产浏览器等应用软件,完全自主可控,符合信创要求。

  1.2 数据采集流程自动化

  系统全面兼容各类终端、设备,通过数据采集工作站实现执法终端数据采集、充电、校时、数据清空、资料归档等工作的全程自动化,减轻了基层执法人员的工作负担,实现对各类型终端数据、各类视频录像设备产生的数据进行集中管理、统一应用。系统对接内部业务系统,实现数据层面的双向关联,有效发挥对各类终端视频的管理作用。

  1.3双向关联,智能统计

  新建设的音视频管理系统与市检察院、各区检察院工作系统对接,实现业务数据和音视频文件的自动化、智能化关联。关联过的音视频文件,系统通过自动或手动的方式对其进行标注和分类。实现基于检察官姓名、单位、涉事人姓名、文书编号、内容以及其他条件的音视频数据检索统计分析功能,自动对视音频文件与案件系统关联情况进行统计并形成相应报表。

  1.4高度集成、全面兼容

  系统基于检察院IP内网网络进行组网,依托先进软硬件技术实现了高度集成,由采集站、核心音视频管理系统、核心调度服务器、案件管理系统、现有业务系统接入模块等组成。

  采集站可将听证录音录像、记录仪、4G/5G单兵、检委会录音录像、项目评审录音录像、车载视频、无人机视频等数据、远程送达录音录像告知、同步录像等各音视频进行统一管理并可将需求的视频上传至案件系统中进行关联。

  音视频管理系统包括音视频案件管理平台、录音录像存储服务平台、采集工作站等软硬件。

  核心调度服务器是系统的核心注册、交换和录制平台,包含多媒体音视频应用管理服务器、录音录像视频服务器、录音录像存储服务器。

  系统全面兼容检察院现有业务系统,接口稳定,传输高效,形成稳定可靠的数据流,实现案件信息与音视频无缝对接。

  第二章 建设内容

  2.1音视频综合管理平台业务流程图

  2.2音视频综合管理平台四大模块

  视频管理系统由四个模块组成:多媒体终端智能采集设备、音视频管理系统、案件管理关联子平台、音视频融合存储系统。该系统负责执法记录仪、车载视频、单兵视频、接警中心、数据报表等录像数据管理及交换,通过专网接入检察院内网。

  系统配置控制端,图形化界面管理,集中式综合业务平台,与业务系统无缝对接,方便检察官使用。

  第三章 建设方案

  3.1系统设计

  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可靠性、稳定性是本系统一个非常重要的设计原则,必须采取有效的手段,保证整个系统的可靠稳定,并充分做到7X24的全天候服务。

  系统的可维护性:在日常运行过程中,系统提供对运行情况的监测和控制功能,从而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强大的功能、友好的界面对系统进行维护是今后系统充分发挥效力的关键。维护系统是为了让系统更好地发挥功效。

  系统的扩展性:系统具有良好的二次开发以及容易扩展的特性,以便整个系统能够根据客户实际需求变化实现功能性扩展。

  系统的共享性:我司开发的不是一个封闭的系统,系统在承办检察官使用过程中不断收集业务需求,并建立业务数据库,除自身使用外,还向其他系统提供必要的共享功能,从而实现大范围的资源共享。

  系统的经济性:系统将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投资比例和投资保护,以利于资金的合理流动和充分利用。不光替检察院客户节省一次投资的建设成本,而且我司的一站式服务可以节省整体运营成本(TCO)。

  系统的保密性:整个系统的组建首先确定了系统的保密性,达到非法用户无法窃听,盗取任何数据信息,实现严格的内部系统保密性。

  系统的实用性:本系统的建设将遵循实用性原则,即切实解决用户的语言通信的工作需要,保证信息顺利传输,并实际解决组网后可能出现的相关问题。

  3.2系统介绍

  3.2.1系统功能

  音视频综合管理平台部署在检察院内网中,可通过系统把听证录音录像、检委会录音录像、项目评审录音录像、车载视频、无人机视频、远程送达录音录像、同步录像等各音视频进行统一管理并可将需求的视频上传至案件系统中进行关联。

  3.2.2功能架构

  3.3各子系统功能介绍

  3.3.1采集终端

  支持多种记录仪兼容,对采集的视频进行缩略图、预览、案件关联、备注信息添加、多条件查询等,将分散在各终端的视频进行自动上传至音视频管理系统中,对视频进行统一管理。

  3.3.2音视频存储系统

  该系统保存从采集站、电脑端等设备上传的音视频文件。

  3.3.3音视频管理系统

  1)音视频上传

  视频上传分为:记录仪上传、光盘上传、U盘拷贝上传等上传方式;记录仪上传视频是将记录仪插入采集设备后,采集设备自动将记录仪视频存储导入存储服务器,归档到设备管理人员账号下。

  光盘上传、U盘拷贝上传

  2)音视频关联

  设备管理人员通过输入:案件名称、案件状态、部门受案号、承办检察官、受理开始时间、受理介绍时间等进行检索后,检察官或采集站操作人员手动对案件进行关联。

  3)音视频备注

  批量备注:一次对多个视频文件进行信息备注

  4)音视频更新

  更新视频:如果视频没有自动及时更新出来,可手动点更新视频将视频更新出来。

  5)音视频删除

  批量删除:不需要的视频可以点此按钮进行单个视频或批量视频删除操作。

  6)音视频统计

  报表查询模块可以查询个人用户上传到音视频管理系统内的视频和统计所有检察院上传的音视频。

  第四章 推广意义

  同步录音录像文件是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的工作资料,必须实行有条件调取使用。因人民检察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对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提出异议或者疑问等原因,需要查阅同步录音录像文件的人民检察院可以随时通过音视频综合管理平台调出录音录像文件出示,也可以将同步录音录像文件移送人民法院,必要时提请法庭播放。此次建设音视频综合管理平台,兼容多种采集方式获得的音视频数据,如:光盘上传、记录仪导入、电脑上传等各类不同格式音视频数据。系统接入业务平台,实现数据层面的双向关联,集中式管理,分布式存储,有效发挥大数据分析研判作用。

  目前,全国大多数检察院的业务系统充分实现了业务流程管理和文书类数据流转,在办案过程中发挥了很大效能,但大部分的业务系统未能充分整合音视频数据进行集中管理,导致大量音视频数据或者是游离在外,或者因为来源、格式等问题无法发挥效能,从而影响业务工作的效能。本系统的建设和使用,提供了上述问题的解决方案和应用实例,可在全系统进行复制推广。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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