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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远一网”智能远程办案系统

时间:2023-03-14 10:45:47   来源:潍坊市人民检察院

[内容导读]    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人民至上,牢记国之大者,聚焦科学化,智能化,人性化,以需求为导向,能动履职,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

  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人民至上,牢记“国之大者”,聚焦“科学化,智能化,人性化”,以需求为导向,能动履职,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突出“实用、管用、好用”,创新升级打造“三远一网”智能远程办案系统,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保障防疫办案两不误,以“智慧检务”赋能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从而助推新时代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陶卫东(右二)使用该系统办理一起涉未成年人杀人案件

  一、系统介绍

  潍坊市人民检察院“三远一网”智能远程办案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是全市检察信息化工作一项涉及面广、智能化高、与检察业务密切相关的系统性工作,是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能的一项重要举措。

  该系统依托于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工作网,主要包括远程提审、远程出庭、远程案件研讨等三大功能,同时辅以远程法律文书送达、远程签名捺印、同步录音录像、远程示证、智能温湿度显示、远程智能运维管理、远程调度指挥、远程观摩、即时通讯、统计分析等10个功能,是软件和硬件密切结合的一体化办案平台,其中软件起到统一管理调度作用,硬件则负责具体功能的实现。该系统破除了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了公、检、法互联互通,法律文书一键送达,使检察官在检察院,法官在法庭,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即可面对面的完成提审、出庭、案件研讨等全部工作,助力提升全市检察机关的办案质量和效率,为全市检察机关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常态化开展办案、办公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平台架构

  该系统由一个中心平台和42个远程办案功能室组成。一个中心平台包括办案业务系统、多点资源管理平台、云计算平台、云存储平台四部分,中心平台由市检察院统一搭建,基于“云计算”架构设计,能够实现业务统一管理,数据集中存储,资源统一调度,为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提供服务。42个远程办案功能室包括16间检察院端功能室,15个法院端功能室,11个公安看守所端功能室。所有功能室通过综合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集中于“中心平台”,形成横向纵向全市一张网一盘棋一体化格局。该系统能够覆盖全市两级检察院、公安看守所、法院科技法庭,可实现对全市所有远程提讯、远程出庭、远程案件会商研讨等业务进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在满足各院相对独立开展业务的基础上,支持多级联合或跨地域开展业务。

  系统架构图

  三、创新性和亮点

  1、创新解决方案,破解异构难题,实现与法院科技法庭完美对接

  该系统远程出庭模块需要与法院科技法庭进行音、视频对接,因双方设备存在异构的情况,传统的对接方式难以实现音、视频的完美交流,我们通过到法院科技法庭调研,实地查看科技法庭的系统架构,了解其主要设备(庭审主机)的配置、接口情况及其运行方式,并与法院设备厂商讨论对接方案,最后经过多方论证和反复测试终于研究制定出了一套既能满足法院开庭需要,又能满足我们检察院远程出庭需求的双全解决方案,解决了产品易购难题,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法院科技法庭布局图

  2、放眼长远,统筹规划,避免产生数据孤岛

  该系统可实现与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进行数据对接。该系统所产生的询问笔录、案件信息等数据可直接导入统一业务系统,统一业务系统里的笔录模板、认罪认罚具结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等也可直接导入该系统,避免产生数据孤岛。

  3、采用“云”架构,减轻基层检察院负担

  该系统中心平台(办案业务系统、多点资源管理平台、云计算平台、云存储平台)成本占总投资预算近35%,由市检察院统一建设,为基层院提供接入服务,市、县两级院进行资源共享,大大降低了基层院的投资成本和运维成本,减轻了基层检察院负担。

  4、创新应用方式,令“三远”变“多远”

  我们不只是建了一个系统,更是打开了一扇窗户。该系统不只可以开展远程提审、远程出庭、远程案件研讨等业务,还可以开展远程律师会见、远程法律文书送达、远程认罪认罚具结等办案活动,不断创新应用方式,令“三远一网”变“多远一网”。

  四、系统运用成效

  1、全面服务“四大检察”“十大业务”

  自2021年10月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通过该系统共完成各类案件办理2100余件,涉及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其中开展远程提讯1500余次,涉案1600余人;开展远程开庭100余次,涉案120余人;开展远程案件研讨会商150余次,研讨案件250余件。以“智慧检务”助力检察法律监督,促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2、降低办案成本,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

  传统的提审/出庭/案件研讨等办案活动会在驱车往返、等待开庭、办理各种对接手续等事情上耗费大量人力财力物力,而该系统的使用使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工作通过网络即可完成,单次提审/出庭/案件研讨活动平均耗时由以往的半天缩短到一小时以内完成,最快的可在十分钟内完成,在认罪认罚和简易程序等案件中,实现“简案快办”,能显著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办案成本。自该系统投入使用以来,初步估算可节约干警来回奔波时间2000余小时,车辆燃油维护等费用数十万元,其中省院通过该系统办理案件50余件,节省来回路途奔波20000多公里。同时该系统能够对整个办案过程全程监控,并进行同步录音录像,真实复制案件办理的全貌,切断了刑讯逼供的可能性,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使办案过程更加文明、规范,有助于检察机关办案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3、疫情常态化,助力防疫办案两不误

  近期我市疫情多点散发,全市看守所实行封闭管理,法院推行网上开庭,疫情管控使得地域间人员流动受到限制,这些都使得提审/出庭/案件研讨等办案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亟需建立一套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情况下的办案模式,该系统的建设和应用能有效解决这些办案难题,保障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司法办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疫情期间基层院检察官使用该系统进行远程出庭公诉

  4、已成为检察办案常规武器,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

  目前该系统平均每天使用量在8次左右,预计全年将完成各类案件办理约4000余件,该系统已成为全市检察官办案的常规武器。检察信息化建设和使用只有成为常规武器,才能形成规模效应和磅礴之势,才能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

  五、可操作性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操作简单 在丰富功能的基础上做减法,优化系统流程,去除不必要的繁琐的操作,最终实现只需20s就可完成案件信息填写,开启案件办理。2、运维管理智能化 该系统全部主要设备都具有远程管理功能,可进行远程参数配置,远程开关机,远程网络管理等,实现远程运维。3、不需要额外安装客户端 该系统采用B/S架构,只要有浏览器就可以访问业务系统。4、高可用性 点对点业务只需1M带宽即可实现流畅的音视频传输,同时设备支持7X24小时开机,提高系统稳定性;采用双机热备技术,避免系统宕机,保证数据安全。

  六、可复制推广性

  该系统具有较强的可复制可推广性,具体有以下几点原因:1、我们与法院科技法庭对接的解决方案具有普适性,因为科技法庭是最高法院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建设的,各法院科技法庭的系统架构和主要设备基本类似,所以说我们潍坊的解决方案也就可以说是全国的解决方案。2、该系统所依托的网络为检察工作网,该网络是从最高检到省、市院,再到县(区)检察院四级互联互通,不存在信息壁垒。3、该系统在规划设计中,所有软、硬件产品所采用的技术规范、通信协议等均符合国家标准及高检院、省院相关建设标准,可实现与高检院、省院互联互通,为高检院、省院开展远程案件办理提供服务。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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