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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公证送达支付应用项目

时间:2023-05-25 11:20:00   来源:法信公证云(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内容导读]    一、适用业务  在互联网+政务服务飞速发展的背景下,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该应用项目以便民、高效、

  一、适用业务

  在“互联网+政务服务”飞速发展的背景下,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该应用项目以“便民、高效、专业”为宗旨,着力解决海关执法办案中遇到的送达难、传统罚款及保证金缴交流程繁琐等问题,将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融合到海关执法办案流程中,将传统模式下需与企业、个人面对面配合完成的海关执法送达、支付事宜从线下转至线上,形成“海关执法人员+公证辅助人员+信息化系统”的线下、线上一体化协同机制,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管理和服务方式的创新之路,实现服务便民利民与执法减负增效的双赢。


  二、核心技术

  (一)电子送达

  按照当事人确认的电子邮件、微信等送达地址,将相关法律文书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到当事人的特定系统,并经当事人通过电子签名等数据电文予以确认的送达方式,实现了法律文书送达的流程化、网络化、电子化。引入了身份认证、电子签名、时间戳以及数据加密技术等,提高了系统的可靠性和实用性,同时有效防止信息泄露和文书错乱,确保文书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二)电子数据公证保管

  考虑该应用项目承载的敏感数据量大,重要性和安全性高,充分发挥“公证公信力+技术信任力”双重增信作用,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的电子数据公证保管服务支撑,利用公证机构存证系统对电子送达过程同步存证,进行实时数据保存,出具电子数据保管函,确保重要数据的安全保密性及完整可用性。

  三、适用技术平台

    

   (公证送达)

 

  (在线罚款缴交基本流程图)

       (保证金线上缴交工作流程图)

  打造“海关公证送达支付应用”,打通海关行政执法信息直达当事人的信息化通道,建成“公证电子送达”“罚款在线缴交”“保证金在线缴交”三大功能模块,充分利用公证机构存证在法律文书送达过程中的特殊优势,将当事人多次往返执法机关签收法律文书的程序化繁为简,法律文书送达比原纸质送达的平均时长缩短1天以上;同时实现的“罚款在线缴交”“保证金在线缴交”功能,省去当事人柜面办理多次往返,还可在夜间、节假日办理,既简化办案流程,又实现案件款项安全、便捷支付。

  四、创新点

  (一)协作方式创新

  深化海关行政执法智能化建设,将有限的资源聚焦于行政执法主业,辅助业务外包的各环节公证嵌入,各环节公证留痕,生成公证电子数据保管函,确保真实性、完整性,将执法过程中证据资料实时上传公证“云端”,发生争议实时出具公证文书,将执法活动置于公信第三方的见证之下,将执法管理纳入大数据精准管控,持续保障行政执法的安全稳定与敏捷高效,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二)服务流程创新

  在逐步剥离海关行政辅助事务性工作中,同时运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探索海关行政辅助事务流程进一步完善或重塑再造,包括:深度链接金融机构,加强资源的整合与利用,明确辅助事务工作标准,提高辅助事务管理水平,实现辅助事务信息化管理,推进海关行政辅助事务流程向集约化、自动化、智能化方向转变,最大限度释放海关行政效能。

  (三)辅助主体创新

  通过信息化技术支撑团队与公证专业法律服务团队高效融合,为海关进行“体外输血”,有利于释放海关自身核心办案人力资源,从而更专注于核心行政司法、执法问题,让以海关干警为中心的资源配置模式最大化地发挥边际效应。

  五、可解决的问题

  (一)该应用项目利用智能便捷的电子数据公证保管功能,实现从前端见证当事人的电子送达地址确认、到后端执法文书电子送达过程、送达结果反馈,全程电子留痕,电子数据存储在公证云端,在线上获取罚款信息、线上提交保证金缴交申请,线上支付罚款、保证金等,可免去当事人多次往返执法机关,节约办理时间,极大便利当事人。

  (二)由于海关行政处罚案件持续高发、人员身份差异大、涉案物品杂、外地当事人多、调查措施有限等诸多原因,部分案件后续执行困难,基层执法机关在送达方面减负增效的需求日益迫切,该应用项目创新线上线下一体化协同机制,缓解案件量大与人力资源不足的矛盾,契合海关行政执法“提质增效”的内在需求。

  六、运用成效

  该应用项目将“互联网+公证”理念引入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和执法流程中,并通过协同公证机构、银行、银联、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将送达、支付业务进行流程再造,以智能化手段打通了和执法人员的交互通道,改变了传统海关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繁琐的弊端,无需滞留业务现场即可完成报告提交、文书签收、罚款和保证金缴交事宜,大大加快了案件办理速度,也提高海关通关速度,同时保障了执法全过程的公平、公正,进一步推进海关行政执法提速增效的同时,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便民目标。

  特别是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实现送达与支付“零出警、零接触、零风险”,缓解了案件多与警力资源紧张的矛盾,实现疫情防控与高效执法、便利执法同步推进的显著效果,有效落实了海关总署从简从快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和疫情防控的要求。


  七、可复制推广性

  本应用项目开展以来,其安全便捷的优势显著,提速增效明显,尤其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发挥了突出作用,本应用项目组“厦门海关缉私局公证电子送达项目组”被海关总署缉私局授予了集体二等功。2019年11月被列入福建省自由贸易试验区第7批可复制创新成果;同年12月通过海关总署创新备案;2020年7月入选国务院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2020年11月陆续在厦门海关19个隶属关及分局开展推广。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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