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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

时间:2023-04-10 10:06:59   来源:天津市委政法委员会

[内容导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我市于2018年9月启动天津市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项目,经过近4年的不懈努力,已整体建设完成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我市于2018年9月启动“天津市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项目,经过近4年的不懈努力,已整体建设完成,全市试运行情况良好。

  一、部署与推动

  该平台严格遵照中政委提出的“四通”要求,是我市第一个由政法委牵头建设,直接对接公检法司各自办案系统,涵盖刑事案件各个环节的综合性平台。

  一是高位推动,在强力领导下持续稳步行进。由于平台建设涉及业务广、部门多,组织协调、统一意见以及交换方案的工作任务较重。为保障平台建设顺利推进,第一时间成立“天津市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亲任组长,分管委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各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平台建设日常推动工作。

  二是大胆探索,在积极实践中趟出“天津新路子”。平台建设初期,确定以“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开放兼容”为指引,通过政法网搭建联通四方的“高速路”,实现政法业务协同、数据复用、信息共享的目标。同时打破了市级平台跨边界直连政法部门各业务系统的模式,重新确定“一总四分”物理架构,有效解决了各部门系统改造难题。

  三是攻坚克难,在破冰前行中赢得各方信任支持。平台建设中,相继遇到诸多难题,市委政法委组织市政法各部门一对一反复协商、统一思想认识、争取各方支持,同时多方协调资金,最大限度让基层办案干警感到平台的便捷、实用、好用,为全市运行筑牢了实践基础。

  二、突破与创新

  市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零基础起步,我市从技术安全、数据安全、法律效力等方面对平台的整体安全性、稳定性、实效性进行了数次评估,提出解决办法,寻求一致意见。

  一是致力于跨网互信,保障文书交换法律效力。为解决政法各部门之间不同网络、不同业务系统和不同电子签章系统产生电子文书的互认互验问题,我们自主研发了“政法系统异构电子签章互信系统”,为实现全市政法部门的案件办理跨网协同和案件办理全程电子化奠定了效力基础。

  二是致力于安全传输,做到信息数据多层加密。考虑到刑事案件信息的敏感性、特殊性,为解决流转过程中恶意篡改、传输丢页等安全问题,我们在数据的打包、传送和接受分别设定了安全保密措施,均基于当前最成熟、最先进的国密算法,具有全国通用性和广泛认可性。通过以上三层加密,

  三是致力于性能建设,确保整体运行稳定高效。为确保从软件功能、硬件性能、网络承载等方面达到全市所有刑事案件线上流转水平,研究确定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第三方软件测试、软硬件压力测试方案并顺利通过测试。

  三、功能与效果

  市委政法委会同政法各部门共同商定了案件信息流转、涉案财物管理、案件评查辅助等3个功能模块,切实解决了政法各部门间业务协同的“堵点、痛点”问题。

  一是搭建稳定安全的物理架构。采用“一总四分”整体物理架构,即在政法网部署总平台,在公检法司各自网内部署分平台,作为市委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门之间的“共享交换缓冲区”,打破了政法各部门系统改造难题,大大缩小了系统的对接难度,灵活适应各部门业务系统改造,缓冲区还为拟传输数据增加一次安全性、完整性校验的机会,极大提升了系统的安全稳定性。

  二是构建纵横清晰的协同流程。办案平台横向联通市级政法各部门,纵向贯通至基层公检法司,运行中覆盖全市政法单位160余家,涵盖104个业务流程,数据标准涉及法律文书300余种,基本包含了刑事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平台对接各部门业务系统共计10个,设计功能不介入各部门办案实体,致力于提供部门间协同中枢,让基层办案民警“操作无感,便捷有感”。

  三是建立标准统一的业务规范。为统一标准、促进协同,我市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政法部门推行网上换押的实施方案》《天津市政法部门网上协同办案试运行方案》《天津市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刑事案件电子卷宗标准》等一系列规范、措施以及各个流程业务标准,初步实现了打破数据壁垒、提升办案质效、规范执法流程的作用。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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