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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助推市域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

时间:2021-09-09 11:30:58   来源: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洪利

[内容导读]  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助推市域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吉林省委工作要求,为聚力聚焦通化市市域社会治理 现代化试点城市创建工作,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新格局,围绕通化市域治理的目标、体制、机制、 布局、方式“五大关键环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元共治,由通化市委政法委统一部署, 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通化师范学院共同参与,建立多元解纷协同机制,实现解纷方式由单一司法机关向社会联动转变,推动矛盾化解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延伸,由三家单位共建“多元解纷市域 治理机制”。

  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按照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的原则,通过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诉源治理实质化运行等方式,为市域治理贡献法院力量, 为推动吉林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彰显通化担当、提供通化经验、贡献通化智慧。

  一、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一)建立完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

  2018 年,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便向通化市政府发出了《建立政府同法院良性互动工作机制的建 议》《关于建立我市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及相关工作机制的情况说明》两份文件,提出建立府院联动工 作机制,得到通化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于 2018 年末便开始了府院联动工作模式。2020 年 3 月 份,根据吉林省政府和省高级法院统一要求,通化两级法院与通化两级政府分别召开首次府院联席 会议,正式建立起全市范围内的府院联动机制。第一次府院联席会议中,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吉 林省高级法院要求建立“七项机制”基础上,确定建立和完善“九项工作机制”,即行政争议诉前化 解机制、重大案件协调化解机制、司法建议通报反馈机制、司法审查定期通报机制、裁执分离工作 机制、旁听庭审评议机制、府院联合调研机制、重点项目提前介入工作机制、专项工作协同联动工 作机制。旨在通过“九项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从源头杜绝违法行政行 为发生,降低行政争议数量,并通过协调化解等方式将行政争议导出诉讼,实现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二)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

  2020 年 5 月 15 日,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率先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在通化市中级人民 法院带动和指导下,通化两级法院全部建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自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争 议协调化解中心成立后,已经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8 件,这 8 件案件均系通化市集贸市场南门西侧地块征收案件,该系列案经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近百件,均以行政机关败诉结案,行政争议协调 化解中心的成立为该系列案找到了圆满解决方式。

  (三)主动为政府应对疫情提供法律指引。

  2020 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爆发,给政府应对突发情况带来严峻挑战,为避免因疫情防控引发行政 纠纷,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主动为政府分忧,发挥专业优势编制《新冠肺炎疫情下法律问题应 对操作指南》政府版,为行政机关如何应对突发疫情提供法律指引,得到行政机关高度评价和认可。

  (四)编制操作指引指导执法人员执法。

  2018 年,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吉林省高级法院专家对全市 280 余名负责征收人员进行培训, 并结合现行法律规范及审判实践,编写《房屋征收案件的司法审查及操作指引》,免费赠送给从事征 收工作人员,同时,将指引手册升级为微信小程序,便于一线征收人员操作使用,从源头防控行政 争议发生。

  (五)为重大项目提供司法保障。

  比如,“沈白”高铁建成后将把通化带入“高铁时代”,可以说人民期盼,对通化发展意义重大。 但这样的大项目,同时涉及房屋拆迁、土地征收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紧密关联,一旦处理不好极易 引发不稳定因素。因此,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主动延伸司法服务,指派通化市中级 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协同东昌区、二道江区和通化县法院行政法官到高铁办走访调研,旨在对 项目开展前和开展中可能出现的行政争议,进行法律风险评估预测,从而有针对性的提出建议,提 供司法服务,消除潜在行政争议诉讼风险,进而保障“沈白”高铁项目高效完成。

  (六)多措并举指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每年发布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白皮书)和行政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报告, 将行政审判运行态势、行政争议特点规律、行政执法共性问题、行政机关败诉原因的分析研判,定 期通报反馈给两级政府,同时,还定期发布行政审判典型案例,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减少行政争议。 2020 年,结合国务院发布的《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中涉行政审判有关指标,重新修改 了往年的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更加具体和深入的指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精准助力法治政府建 设。

  二、精心构建融服务矩阵网,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辅政暖企,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支持。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后,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吉林省高院和通化市委、市委政法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 署,并强调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护的同时,要立足审判职能,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 精神当中的职能作用,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通化师范 学院形成高校智力与司法经验的无缝对接,充分利用司法经验和高校智库,全面梳理政府依法履行疫情防控职责和企业复工复产可能面对的法律问题,编制了《新冠肺炎疫情下法律问题应对操作指 南》政府版和企业版,以问答形式回应了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经营、劳动用工和争议解决等方 面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和问题,以期满足企业的法律需求,帮助企业应对因疫情引发的纠纷,支持 企业渡过难关。该书籍已印制 7000 余册赠送给通化市两级政府职能部门和全市各类企业,受到政府 和企业的高度赞许。

  (二)建立涉企绿色通道,畅通企业维权渠道。

  对涉企案件尽量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对申请人为企业的案件,提醒尽量做好诉讼保全事宜, 减轻诉讼风险。尤其是对涉及拖欠工程款的相关案件,快速立案,在案件管辖、受理、保全、审判、 执行等各环节开通绿色通道。疫情期间,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 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审判执行工作安排的通告》,明确了包括网上立案、微信小程 序、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跨域立案、电话立案、邮寄立案等六种立案方式,全省首家公开各种立案 方式具体操作方法,简单易懂。疫情期间,通化各基层法院也相继发出公告。健全在线诉讼服务规 程和操作指南,确保在线诉讼合法规范、指引清晰、简便易行。引导广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者和当事人通过吉林移动微法院、吉林电子法院、等在线方式接受诉讼服务、参与诉讼活动,让当 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立案申请、诉讼交费、参与调解、证据交换、远程庭审、文书送达等诉讼事 项,实现诉讼活动一网通办。2020 年,通化两级法院共受理涉企案件 6941 件,网上立案 11359 件。

  (三)妥善审理涉疫情案件,帮助企业及时维权。

  2020 年一季度,通化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涉疫情案件 7 件。梅河口市法院在疫情期间,成功审 理了吉林省首例涉疫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吉林省首例涉疫诈骗案件。通化市东昌区法院受 理了吉林省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公司医疗口罩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东昌区法院根据原告企 业申请,及时作出保全裁定,冻结被告公司资产。

  (四)完善程序适用机制,减轻企业司法成本。

  加大简易程序适用率,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一律适用简易程序,快审快结。深入推进案件繁简 分流,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例如:2020 年 1 月份,柳河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原告企业加工厂与 被告何某买卖合同纠纷案,立案庭在初步了解案情后,认为案情相对简单,争议不大,随即决定由 速裁团队承办此案。团队法官受理案件后,及时审理查明案情,并作出判决,从立案到判决仅用 12 天,提高了涉诉企业的办案效率,节约了诉讼成本。

  (五)审慎适用强制措施,给予企业成长空间。

  对受经济影响生产经营出现资金暂时周转困难而无法及时履行债务、尚有经济发展前景的企业, 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执行措施,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经营性涉案财物,在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 同时,允许有关当事人合理使用。审慎冻结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原则上不冻结企业用于恢复生产、 发放工资的资金。在疫情期间,通化地区法院对因受疫情影响未及时偿还贷款的被执行企业采取人性化执行措施,在企业提供充分担保的情况下,不对其账户采取查封措施,不扣押其生产设备,给 予企业融资条件,保证顺利复工复产。对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为被执行人的,力争促成 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自动履行,减少对困难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暂缓对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单 位、人员以及场所、设备、物资、资金采取执行措施。对明确专用于疫情防治的资金和物资,不得 采取查封、冻结、扣押、划拨等财产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六)创新工作方式,形成多管齐下的解纷模式。

  通化两级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健全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 行业调解的对接机制,发挥先行调解、委托调解、委派调解、司法确认的作用,共同预防化解涉疫 情各类纠纷,引导当事人协商解决、互谅互让。对进入审理程序的案件,落实“能调则调,当判则 判”,加强调解,促进当事人以非对抗方式解纷,依法判决,明确依法治理规则。除法律规定不宜调 解的案件外,将所有涉企民商事案件纳入调解前置范围,加快形成分层过滤的矛盾纠纷解决模式, 实行“全程调解”。2020 年,通化两级法院诉前调解率为 79.83%。

  (七)深入推进互联网审判,快速灵活在线解纷。

  疫情发生后,因交通管制、延期复工等情况,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通化地区法院充 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发挥互联网法庭平台优势,让当事人不出门、少出门,做到快速灵活在 线解纠纷,努力为企业提供司法助力,帮助企业攻克时艰。例如,通化县法院审理的原告某医药经 营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北省某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因被告在河北省,不方便到庭参 加诉讼,案件法官通过建立微信群进行“云审判”,原被告双方通过互联网充分表述诉权、经过沟通, 双方在线达成了调解协议。

  三、成立通化市市域社会治理司法研究中心,创建“八个工作机制”

  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通化师范学院充分发挥“司法经验+高校智库”的资源优势,共同成立“通 化市市域治理实践研究中心”,围绕“诉源治理、红色法庭建设、风险防控体系、法治保障体系、 德治教育体系、乡村治理体系、智库支撑体系、全员素能培养体系”等方面开展工作,集“多元治 理、风险研判、法治政府建设、营商环境、地方立法政策咨询”等功能的专业化市域社会治理司法 研究中心,通过府、院、校有效联动,在基层社会治理、公共服务供给、风险防范机制建立、立法 政策咨询与建议等方面,为通化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具有引领意义的理论和治理示范经验,贡献 司法智慧。

  (一)“枫桥经验+专家参与”的多元解纷治理机制。

  通过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引入专家助力诉前调解,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 强诉源治理,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

  (二)“红色法庭+红色研究”的“红色法治”示范机制。

  通过“政治红色引领”“红色法庭”+“红色研究”的联动融合,创建“红色法治”的示范机制。

  通过传承和挖掘“红色精神”,再造红色法庭,通过司法治理红色创新,发挥智力助推科研优势,为 基层治理注入“司法和智库”力量。

  (三)“司法辅政+智库咨政”的法治政府建设助推机制。

  通过对司法大数据的挖掘与分析,积极对行政案件、金融案件、破产案件、房地产案件等具有 典型意义的案件进行分析研究,以司法建议、政策法律汇编、咨询报告等形式,为通化市委、市政 府依法治市提供司法经验。

  (四)“司法服务+惠企产品”的营商环境优化机制。

  通过为企业提供管理体检、司法数据风险警示数据报告、企业经营风险分析报告等暖企服务, 精准发力、靶向施策,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五)“金融研判+司法保障”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推进金融与司法合作,以金融纠纷诉调衔接机制建设为抓手,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构 建“金融小矛盾不出镇,金融大矛盾不出市”的金融调解机制。

  (六)“法治呵护+特色人才培养”的人才友好型城市法治保障机制”。

  加强特色人才培养和配成制度的保障和研究,通过建设人才友好型法治保障机制,为通化人才 提供法治温度,设立“通化人才法律温度工作室”,为“通化好人”“通化人才”“通化工匠”及 市级荣誉获得者等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为通化人才提供涉法涉诉、劳动保障、人身损害、就业 等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呵护,让通化人才在通化生活有尊严、有保障、有保护。

  (七)“司法延伸+乡村振兴”的乡村治理机制。

  围绕“乡村治理”“无讼村屯”建设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通化全市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点的 司法能力,结合通化师范学院乡村振兴学院的理论成果,为乡村振兴、矛盾纠纷化解提供司法支持。

  (八)成立“法官+教官”的“法治教化宣讲机制”。

  成立“法尺论堂,与法同行”法治大讲堂,加强法治宣传,做优司法服务,营造共建共治共享 新格局。

  四、精心构建链条式过滤网,多方联动推进诉源治理

  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初 步构建了以 8 个诉讼服务中心、8 个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站、17 个人民法庭为辐射点的立体调解 网络,为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奠定了基础。

  目前,通化两级法院已实现辖区人民法庭全覆盖,成立 59 个巡回审判点,创新“一庭两所”“庭 所共建”等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把民商事案件的万人成讼率放在平安建设当中进行考核,坚持机制 创新,坚持法治保障,发挥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

  (一)强力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

  先后召开 3 次“两个一站式”建设推进会,通过外租、翻建等方式,全力推进两级法院“两个一站式”建设。2019 年 12 月,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集 49 项功能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投入运行, 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调解组织同步入驻,提高了诉调对接效率。2020 年 8 月 18 日上午,由最高 人民法院新闻局、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央电视 台社会与法频道联合承办了“一站解纷争之‘青山绿水间的诉调温情’”大型全媒体直播活动,通过 直播全面展示了通化两级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工作的亮点举措。

  (二)建立援助律师驻院工作站。

  2018 年 4 月,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全省首个援助律师驻法院工作站,通化市司法局每天安 排一名律师到法院值班,为群众无偿提供法律援助、诉前调解等 4 项服务,目前,通化市中级人民 法院下辖的 7 个基层法院,全部建立援助律师驻院工作站。

  (三)发挥基层法庭滤网作用。

  指导 17 个基层法庭积极探索,打造各具特色的调解品牌,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梅河口 市法院曙光法庭搭建“12157”微服务平台,建立“一庭两所”机制多元化解纠纷。柳河县法院孤山子法庭建立巡回调解团,对辖区实现巡回调解全覆盖。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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