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方案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智慧治理 > 正文

山东省滨州市刑事案件信息共享平台的创新与实践

时间:2021-08-20 15:01:54   来源:中共滨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内容导读]  山东省滨州市刑事案件信息共享平台的创新与实践

  引言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推动大数 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滨州市委政法委将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 建设,深化办案数据共享应用作为新时代政法工作提质增效的破题工程,通过流程再造,在全省率 先建立刑事案件信息共享平台,取得了信息“一次采集、多次使用,一方采集、多方使用”的效果。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家义,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峰海,滨州市委书记佘春明,市长 宇向东等领导分别对该项工作专门作出批示并予以肯定。人民网、凤凰网、大众网等媒体转发滨州 市经验做法,中央政法委政法动态第 21 期、山东政法简报第 7 期也分别刊发推广。该平台于 2020 年 6 月取得国家专利,成功入选 2021 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治理创新案例。

  【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不断提升,对政法工作的要求也越来 越高,但传统的刑事案件办理周期长、成本高、信息无法共享等问题,已难以适应新时代政法工作 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刑事案件执法办案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滨州市委政法委坚持问题导向,按照 “贯通专业网络、衔接业务流程、开放共享信息、规范监督管理、切实减负增效”的总体要求,充 分发挥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作用,深入基层调研,实现资源整合,推动试点先行,依托政法专网, 建成全省首个刑事案件信息共享平台。

  刑事案件信息共享平台是新时代政法工作提质增效的破题工程,是推动案件审理流程再造的创 新工程,是基层政法干警执法办案的减负工程,起到了转变执法理念、提升办案质效、节约司法资 源、改革监督方式、统一证据标准的重要作用。平台在制度上突破垂直闭环办案系统禁锢,实现电 子卷宗网上推送,审查意见网上反馈,法律文书网上送达;在建设上依托政法专网,由市级统一投 资构建,县区直接使用,避免了重复投资;在程序上改变传统“人来人往、卷来卷往”的刑事案件 卷宗流转方式,实现“让信息多跑路,干警少跑腿”,办案周期总体缩短 18.2%;在运行上打破公、 检、法、司、监狱等各方信息壁垒,统一办案证据标准,实现办案过程全程留痕,推动执法监督由 “人工监督”向“科技监督”,由“事后监督”向“过程监督”,由“被动式”向“主动式”转变。

  正文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山东省滨州市委政法委及政法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 社会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维护了政治安全、 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法治意 识不断提升,对政法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政法各部门办理刑事案件仍存在“案多人少”、案卷 流转周期长、信息数据不共享、证据标准不统一等问题,这直接影响到执法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 对政法队伍的满意度。为加强各部门业务协作,加快办案速度和效率,减少资源损耗,降低执法成 本,规范执法行为,尽快建立统一、高效的刑事案件办理协同平台迫在眉睫。

  在新的形势任务下,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推动案件办理标准化、精准化、协同化, 提升司法质量、司法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滨州市委政法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 照积极促进政法各单位大数据整合共享,加快推进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 际,以科技为引领、以大数据为手段,探索建立了刑事案件信息共享平台,并将其作为新时代政法 工作提质增效的破题工程,案件审理流程再造的创新工程,基层政法干警执法办案的减负工程,以 智能化、信息化推动刑事案件执法办案提质增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家义,省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林峰海,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佘春明等省市主要领导多次做出批示肯定。

  二、主要做法

  滨州市委政法委坚持向科技要警力,向信息化要战斗力,以“打造协同办案核心应用、优化相 关办理流程、实现刑案智能分析”为目标,分三步推动刑事案件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

  滨州市成立了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孟晓雷任组长的全市政法工作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刑事案件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工作。市委政法委在刑事案件信息共享平台 建设工作中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出台了《关于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按 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对刑事案件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进行统一规划部 署。市政法各部门党组(党委)将该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亲自部 署,确保该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相关工作会议,集中交流工作情况, 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确保刑事案件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快速推进。

  (二)深入调研,试点先行。

  及时成立工作专班,深入全市政法各单位、基层执法办案一线,详细了解干警执法办案需求, 以制约刑事案件执法办案的突出问题为导向,明确工作思路、建设路径。在进行充分技术论证的基 础上,市委政法委确定了“搭建一张网络,统一一套标准,开发一个平台,形成一套机制”的建设 思路,依托政法专网,投资 230 万元,统一建立刑事案件信息共享平台,制定了技术规范和操作手 册。针对政法单位业务衔接的不同要求,公安局、司法局相关处室直接接入平台,法院、检察院通 过原有工作系统对接平台,实现了政法各单位资源的有效整合。各县市区经授权后,可直接通过端 口接入平台,使用刑事案件信息共享平台网上办案。在全市推广应用之前,先从阳信、无棣、博兴 等县试点,根据干警使用反馈情况,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确保发挥最大实效。该平台由市里统一 建设,市县通用,避免了分散投资、重复建设的问题,花钱少、效果好、价值高。

  (三)整合资源,信息共享。

  滨州市将信息共享作为推动滨州市政法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引擎”。一是卷宗网上流转。在实 际应用中,公安机关首先录入犯罪嫌疑人身份、强制措施、羁押场所、简要案情等案件基础信息, 扫描并上传电子卷宗;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直接用于案件办理,同时把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 审理过程中产生的新信息和新法律文书更新上传平台,供公安机关查阅或司法行政机关接收社区矫 正人员使用;同时通过平台,实现人员换押手续网上办理。平台不断产生新的数据供给下一环节的 办案机关,直至案件最终办结。通过多重校验、断点续传、错误自动重传等保障措施,确保电子卷 宗流转的完整性、准确性、安全性,为依法办理刑事案件、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工作网上对接。公安机关可以通过平台,在线完成案件的报捕、移送起诉,收到检察机关捕或 不捕、诉或不诉并盖有电子印章的决定书;检察机关可以实现网上阅卷,通过网络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后,公安、检察机关的承办人员可以第一时间通过平台知悉判决结果;司法行 政机关第一时间获知社区服刑人员信息,提前做好接收管理工作。三是数据网上分析。刑事案件信 息平台突出“大数据”实战运用,对全市政法机关数据信息进行智慧管理,提供综合查询、统计报 表、分析图表、多维分析、智能报表等宏观动态分析,对不同时点、不同地域、不同类型刑事案件 的发案情况进行智能研判,及时发现、总结全市刑事案件新问题、新特点,分析、把握刑事案件新 规律、新趋势,推动由经验思维向数据思维的转变,为统筹谋划全市平安建设提供数据依据,为政法机关依法办理刑事案件提供科技支撑。

  三、取得成效

  滨州市刑事案件信息共享平台由市里统一建设,市县通用,通过方式创新、标准革新、流程再 造,在制度上突破了垂直闭环办案系统禁锢,在技术上解决了涉密网络不能互联互通等难题,避免 了分散投资、重复建设等问题,价值大、花钱少、效果好。公、检、法、司等部门通过对接刑事案 件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电子卷宗从网上推送,审查意见从网上反馈,法律文书从网上送达,节约了 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能,实现了信息“一次采集、多次使用,一方采集、多方使用”的效果, 真正使“汗水政法”转换为“智慧政法”。

  (一)执法办案更有效率。

  依托刑事案件信息共享平台,改变了传统“人来人往、卷来卷往”的刑事案件卷宗流转方式, 干警足不出户即可完成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网上阅卷、委托调查、法律援助等工作,案 卷流转时间大幅缩短。这既消除了卷宗保管、文件保密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也实现了干警办案减负 增效。自平台试点运行以来,文书按时送达率达到 100%。经初步测算,刑事案件在公安机关的平均 办理时间由过去的 40 天缩短为 35 天,检察机关的平均办理时间由过去的 20 天缩短为 15 天,审判 机关的平均办理时间由过去的 28 天缩短为 22 天,办案周期总体缩短 18.2%。特别是共享平台中换 押模块的应用,改变了手续繁琐、费力耗时的现状,一名犯罪嫌疑人在被关押期间,至少要办理 3 次换押手续,以试点县博兴县为例,看守所年均 460 名在押人员,需要办理 1380 次换押手续,依托 平台网上办理,一键推送、一键接收,真正做到了办案“零距离”。

  (二)执法监督更加严格。

  刑事案件信息共享平台通过案件闭环流转,推动由“人工监督”向“科技监督”,由“事后监督” 向“过程监督”,从“软约束”向“硬约束”,从“被动式”向“主动式”转变。同时,把共享平台 与执法监督工作结合起来,刑事案件流转全程网上自动留痕,可按需调取案件侦查、起诉、审判等 信息,对案件质量实现全过程监督管理、全流程分析研判,有效提高了刑事案件执法司法规范化水 平。自刑事案件信息共享平台试点以来,没有发现一起刑事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出现程序瑕疵。

  (三)执法标准更为规范。

  刑事案件信息共享平台突出以审判为中心的导向,首先是做到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从“网下” 到“网上”、从“人力”到“科技”,进一步规范侦查行为。其次是强化办案部门的证据意识,从源 头上确保了证据收集的时效性和完整性。最后是通过规范案件流转各个环节,倒逼“破案质量”对 接“审判要求”,有效推动公安机关依法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人民检察院依法检察、批准 逮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依法审判,最大限度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同 时,推动打破公、检、法、司等各方面信息壁垒和系统隔离,从根本上解决政法各部门之间信息资 源不能共享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完善政法机关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关系,形成统一的 办案证据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减少错捕、错诉、错判案件的发生。

  责任编辑:广汉

声明:

凡文章来源标注为"智领安平行业网"的文章版权均为本站所有,如需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为"智领安平行业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并标明了来源,如出现侵权行为,请立即与我们联系,待核实后,我们将立即删除,并向您致歉。

活动专题

更多

2023政法展江苏巡展

品牌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