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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公安局“枫桥指数”智能化评价体系

时间:2021-11-26 11:51:40   来源:李峰、陈福连

[内容导读]  绍兴市公安局“枫桥指数”智能化评价体系:数字化转型 背景下的“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与创新

  以数字技术为代表的技术革命已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与此同时,中国国家治理逻辑也发生 了根本性变化,由总体支配转向技术治理。目前,利用互联网和数据技术推动国家治理向数字化方向转变、推进基层治理自身实现适应性转型已是大势所趋。党的十九大报告正式提出建设数字中国 的战略构想。

  随着我国社会治理的重心下移,“大抓基层、大抓进出”成为公安部门的工作导向,“重心下移、 警力下沉、保障下倾”也是警务改革的共识。公安派出所作为公安系统的基层组织,是公安机关多 功能的综合性战斗实体。因此,派出所的建设不仅决定着警务改革成效,而且还影响着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有鉴于此,公安部推动了“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大力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忠实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在此背景下,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地区的浙江省绍兴市,其公 安机关秉承实现自律和他律、刚性和柔性、治身和治心、人力和科技相统一的理念,基于科技赋能 和“整体智治”的原则,为进一步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推进创建“枫桥式派出所”的工作,2021 年年初,绍兴市公安局在总结实施 3 年的派出所分类评估基础上,对应数字赋能和整体智治的警务 改革理念,制定了《关于建立“枫桥指数”评价体系深化“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分类考评工作实施 方案》,开启“枫桥指数”评估体系的建设工作。2021 年 2 月底,绍兴市公安局以上虞区分局和诸 暨市分局为试点单位,抓点做样,随后推广到全市。“枫桥指数”犹如公安派出所工作的晴雨表,通 过以评促改、以评促建,提升了公安派出所维护辖区稳定、守护一方平安、服务人民群众、推进基 层治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一、体现警务改革之术的“枫桥指数”——评价体系的构成

  “枫桥指数”是衡量公安派出所建设的一种技术指数,既可全面反映派出所创建的质量,也能 反映具体的问题;既可用于定期考评,还可用于长时段趋势分析。

  (一)“枫桥指数”的指标体系

  为反映各所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水平,查摆原因,根据《关于建立“枫桥指数”评价体系深化“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分类考评工作实施方案》,“枫桥指数”包括三级指数体系:一级指 数由忠诚、稳定、安全、亲民、公正和幸福六个核心内容构成,此六大模块又设有 30 个二级指数、 110 个三级指数,旨在实现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和清单责任化。

  六个核心指标的考核内涵如下:“忠诚”即对党忠诚,反映的是派出所工作的“党政认可”。考 评的内容包括对党忠诚,党建统领的效果,确保党建有品牌、有内涵、有特色。“稳定”即社会稳定, 对应的是“枫桥经验”中的“矛盾不上交”。考评的是建立和健全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常态化排查和 评估处置机制及运行效果,确保信访、矛盾等就地化解。“安全”即辖区安全,对应的是“枫桥经验” 中的“平安不出事”。考评的是系列平安创建、重点人事物管控机制的执行效果,确保警情下降,不 发生重大案事件。“亲民”即亲民爱民,对应的是“枫桥经验”中的“服务不缺位”。考评的是推广 “越秀管家 APP”,优化窗口功能,简化流程,缩短时限,拓宽渠道,推进上门服务的效果和质量, 确保警务以人民为中心。“公正”即执法公正。考评的是制度执行、执法办案的公正公平以及检查督 导的效果和质量,确保群众满意。“幸福”即民警幸福。考评的是落实“八小工程”,基层减负增效 和待遇向基层倾斜的效果和质量,确保增进基层民警的幸福感。

  (二)“枫桥指数”的模型架构和数据生成

  作为一种完全智能化的“枫桥指数”,它不仅是一个评价指标,而且是将包括问题发现、整改修正等业务闭环也融入到指数的模型架构之中。

  1、模型架构与引擎搭建

  有别于以前的评估体系,“枫桥指数”打通公安系统内外的各种数据,基于各平台客观的即时性和历时性数据,通过数字化转换自动生成最终的指数得分。其整体框架如下:

  图 1 显示的是“枫桥指数”的生成流程。借助互联网和大数据分析,“枫桥指数”整合了公安内 部的流动人口平台、重口管控平台、队伍正规化平台、派出所模块平台、智慧民意感知中心、“三度 三感”社会化访评平台等数据,以及诸如“浙政钉”、基层治理“四个平台”的社会数据。通过各个 领域数据的贯通与集成,最后通过图 2 所示三大引擎——数据流引擎、智能分析引擎和策略调度引 擎——进行数字化转化和计算,最终生成各派出所的考评得分。与此同时,系统还会自动生成一些 “预警数据”,不仅可以反映具体的领域、问题所在,而且还具体到派出所、社区民警。

  2、业务闭环模块

  当平台数据发现具体问题后,管理员会及时反馈到当事派出所和社区民警,要求其限期整改, 系统会依托已有的智慧民意感知中心平台对警情案件、信访治理、警务服务等进行远程督查,最终 的整改结果也会上传到数据平台进行重新评估,通过后才算流程结束(见图 3)。

  图三 “枫桥指数”的业务闭环模块

  (三)“枫桥指数”的技术性特征

  作为一种智慧警务创新,“枫桥指数”体现了一下技术性原则:

  第一,智慧性原则。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多元需求,社会治安 构成要素和服务要求日趋增多,但警力资源并无相应地增加,这个警务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同时, 随着互联网、移动通信、大数据等技术的高速发展,警务工作获得了技术的赋能,呈现出新的发展 特征①,出现了警务智能化。与以前指数的主观赋值或基于问卷调查的延时数据不同,“枫桥指数” 完全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为支撑,自动抓取派出所工作流程 数据和社会平台的结果数据,更具客观性和精准性。

  第二,问题性原则。特色警务创新必须建立在问题意识基础之上,先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然 后发展出以问题为导向的警务创新。“问题导向是一种鼓励和帮助警察机构的全体成员积极主动地参 与解决问题的警务方法”②。“枫桥指数”是以构建大数据驱动下的现代警务模式,创建与全国市域 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相匹配的基层治理新格局,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其问题意识, 通过指数综合测评既可反映组织体系、制度规定、工作方法内生性性的问题,也反映民意感知、社 会期待、技术突破等外生性的情况。

  第三,系统性原则。特色警务创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相关的改革采取有重点、有针对性 地集中突破不失为一种可行方略,但任何警务改革不仅涉及到自身管理体制改革与工作流程的转变, 还会涉及到相关部门关系与体制的调整。作为一种衡量公安派出所工作的技术手段,“枫桥指数”的编制和运行是基于系统论视野,站在全局的角度,从具体问题入手,以平台整合为嵌入点协调公安 机关内部各相关部门、公安机关与其他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各种关系,提升指数的客观性和引导 的有效性。

  第三,效率性原则。除了目标和技术手段外,任何创新和改革还应有对效能的考量,效率是投入与产出的比例问题,这包括行政管理效率、接处警效率、纠纷化解效率、执法效率和提供服务效 率等。特色创新必然会牵涉财政成本、人力成本和行政成本等,能否用单位成本创造出比之前更高 的收益就成为评判警务创新成效的关键标准之一。“枫桥指数”通过技术赋能,既可以即时性的数据及时地反映派出所的警务质量,也可通过历时性的数据发现系统性的问题,从而达到智慧警务的效 能目的。

  二、体现警务改革之道的“枫桥指数”

  “枫桥指数”是一种技术治理方式,反映的是警务改革中的数字赋能、整体智治之技术路径。 然而,透过“枫桥指数”的编制思路,我们可以看到,该路径还体现了道术相济、以道驭术的逻辑。 其中最重要的“道”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警务的定位——“党政认可、群众满意”,新时代 “枫桥经验”的内涵——“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第一,“枫桥指数”坚持政治性原则。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 “公安姓党”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警务的政治本色。在新的形势下,如何更好地通过党建统领警 务创新,发挥党的领导力、凝聚力和辐射力,是新时代特色警务创新的根本保证。“枫桥指数”中的 “忠诚”指标体现的就是这种根本之道。

  第二,“枫桥指数”体现了公安的人民性原则。“人民公安为人民”是我国警务制度的本质属性。 任何警务创新都要以人民为中心,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目的。“枫桥指数” 中的稳定、安全、亲民和公正等指标都是这种本质之道的技术反映。

  第三,“枫桥指数”反映了时代性的要求。任何警务创新都必须以把握所处时代特征为前提。首 先,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对警务工作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其次, 我国已进入全面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阶段。作为社会治理重要力量的公安机关,如何构建既体现多元共治,同时又能更高效得融入国家治理、市域社会治理和基层治理之中的的警务 模式就成为警务创新的战略性目标。最后,风险社会是当代社会的一个基本属性。如何做到及时、 准确地预警风险、化解风险和处置风险应当是警务创新的战术性目标。这些均是编制“枫桥指数” 中的稳定、安全、亲民、公正等二级指标下诸多三级指标的依据,是时代性治理之道的体现。

  第四,“枫桥指数”还体现了发展性原则。这首先表现为制度和体系的发展性。任何警务创新 都必须建立在之前经验的基础之上,而且还应具有一定开放性。其次还表现为能为民警个人和队伍的发展提供平台,警务创新也要顾及他们的个体发展之需。“枫桥指数”是在绍兴市公安系统推行三年的派出所综合考评基础上的创新,同时,指数中的一级指标“幸福”即是民警的幸福感。

  三、“枫桥指数”的运用和效果

  绍兴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枫桥指数”的编制和运行,坚持高位推动,坚持结果导向,实现改革破题。

  (一)统分结合,一体评估

  综合考虑有效警情、打击处理、基础要素和人口底数等区域性差异,绍兴市公安局将全市 92 个 校区派出所分成一、二、三类所,实施分类评估,分别排名,确保公平与公正。

  (二)一网评估,一同评判

  “枫桥指数”通过智能化平台进行数字化赋分,努力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枫桥式公安派出 所”创建情况。同时,绍兴市公安局还初步形成了“6432”的评判模式。“6”即前文提到的 6 个核 心指数,“4”是指“周评估、月评测、季评价、年评定”4 种考评方式,“3”是 3 个类别的派出所, “2”是指对派出所整体及社区民警 2 个层面的综合评判。“枫桥指数”既重视评估过程,还重视评 估结果。评判的结果包括成绩排名、预警、问题和动态分析等(见下图 4)。

  图四 “枫桥指数”的一网评估与一同评判

  (三)指数运用,一并评审

  “枫桥指数”不单是对工作的评价,更重要的还是推动派出所工作提升的指针。绍兴市公安局 结合“枫桥指数”的评估结果,及时发现、评审和解决其中的共性问题。

  在试点的上虞区公安局,通过“枫桥指数”的运用、评审和整改,逐渐成型了以“两队一室” 为基本架构、以“动中备勤、精准防控、有警处警、无警基础”为核心的派出所主动勤务模式。具体来说,他们结合前期的创建工作和“枫桥指数”的问题发现,解决了六个方面的问题:1、解决了 警务理念不现代的问题;2、解决了派出所主责主业不清的问题;3、解决了被动勤务模式的问题;4、 解决了民警沉不下去的问题;5、解决了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单打独斗问题;6、解决了对民警的保障 不够的问题。

  作为一种智慧警务的尝试,“枫桥指数”是绍兴市公安局探索出来的一种以派出所工作带动新时代“枫桥经验”警务创新的可行之路,体现了技术驱动警务的智慧警务新理念,也有着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警务特性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以道驭术之支撑。因此,在实践过程中,“枫桥指数” 不仅初步实现了对现有的公安机关内部和相关的社会数据平台,以及警务工作全流程的双整合,兼 顾了警务运行的系统性、动力机制、监督机制、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而且还对标了国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治理范围指向以及中央的“治理重心下移”的要求。以“枫桥指数”评估体系牵引的“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创建为我国警务现代化和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绍兴样本”。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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