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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脱管大数据法律监督系统

时间:2024-01-08 15:53:29   来源:沈阳铁路运输检察院

[内容导读]    长期以来,一些青少年由于学业、家庭等原因,居住地远离被指定矫正的社区,进而无法及时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和心理辅导,不利于他们日后错

  长期以来,一些青少年由于学业、家庭等原因,居住地远离被指定矫正的社区,进而无法及时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和心理辅导,不利于他们日后错误观念的改正与心理健康的恢复。而如何对非羁押人员进行有效监管,一直是困扰司法机关的一大难题,无论是传统的“人盯人”监管方式,还是让非羁押人员定期、定点报到,背后都存在案多人少的矛盾和难以监管到位的风险。我们创新地利用大数据手段抽取办案系统非羁押强制措施的当事人信息,与出行信息系统进行比对碰撞,从而对当事人是否离开指定区域进行甄别,对异常出行信息进行预警,实现对脱管行为的监督。

  一、适用业务

  监督系统适用于未成年人检察业务中的刑事诉讼监督,聚焦于进行社区矫正暨非羁押强制措施的未成年人,对其脱管行为进行监督。同时亦可广泛适用于刑事诉讼环节对各类非羁押强制措施当事人是否存在脱管行为进行监督。

  本系统的法律监督对象是指到达沈阳市的省内异地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罪犯,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省内检察机关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的、并在考验期间内的未成年人。以及其他被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到达沈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社区矫正工作实行法律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检察机关应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充分履职,在承上启下的诉讼地位上,推动未成年人司法发展进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积极推进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刑事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重点监督重罪轻判、有罪判无罪、特殊管教措施虚置、社区矫正空转等问题,确保罚当其罪、执行到位。”

  二、核心技术

  本系统建设使用了B/S架构设计,将系统大部分逻辑功能集中到服务上计算处理。客户端只实现极少的业务逻辑,使系统的开发和维护都更简洁。系统使用J2EE开发体系,java编程语言。J2EE能够开发部署在异构环境中的可移植程序。基于J2EE的应用程序不依赖任何特定操作系统、中间件、硬件。

  对审查起诉案件、审查起诉案件(未检)、二审上诉/抗诉案件以及社会调查表数据进行采集、融合,形成成年人非羁押强制措施人员检察档案以及未成年人非羁押强制措施及社矫人员检察档案(以下简称检察档案)。

  检察档案与铁路票务数据碰撞分析,预警脱管情况。

  根据预警脱管人员去向定位,需社矫的未成年人,检察官进一步与有管辖权的检察院联络到各地司法所(或社会帮教机构),落实社矫有效执行。

  最后,将协作工作情况进行记录,形成此项工作的闭环管理。

  (一)数据来源

  (1)刑事案件罪犯信息(源于业务系统2.0)

  (2)铁路票务信息(源于铁路公安)

  (二)数据获取方式

  (1)刑事案件罪犯信息:通过统计系统导出报表

  (2)铁路票务信息:通过铁路公安系统检索

  (三)类案特征要素

  筛选业务系统2.0工作网版中,全省检察机关受理、已办结的一审公诉案件(未检),其中嫌疑人为未成年人,住所地在沈阳市的案件信息。

  (四)关键词及逻辑规则

  1、返还的案件信息需要同时满足案件与嫌疑人两项筛选条件

  a.案件筛选条件

  案件类别:一审公诉案件(未检)

  案件状态:已办

  承办单位:全省

  b.嫌疑人筛选条件

  诉讼时犯罪嫌疑人为未成年人:是

  住所地/单位所在地:辽宁省沈阳市全域

  审结处理情况:两种都需要。1、附条件不起诉 2、起诉、一审缓刑考验期不为空

  2、符合筛选条件的案件需要导出的信息项

  至少包含以下信息:

  a.案件信息

  案件名称、部门受案号、受理日期、承办单位、承办检察官

  b.嫌疑人信息

  嫌疑人姓名、曾用名、身份证号、住所地、民族、性别、受教育状况、特殊群体、移诉罪名、审结处理情况、审结罪名、审结日期、附条件不起诉备案日期、前科劣迹、一审判决日期、一审缓刑考验期。

  (五)数据分析步骤

  第一步:导出业务系统中符合条件的嫌疑人信息,导入青少年异地社区矫正暨非羁押强制措施大数据法律监督系统;

  第二步:提取嫌疑人姓名、身份证号信息与铁路票务数据碰撞分析,发现嫌疑人的出行信息,导入系统;

  第三步:比对嫌疑人活动情况的报告记录,发现未经报告而有出行情况的线索,进而进行人工排查。

  (六)思维导图



  三、适用技术平台

  本系统运行环境基于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信创产品,以适应未来的信息化发展要求。

  本系统在技术体系上选用J2EE技术,结合检察机关应用系统的业务特点,应用系统的建设总体上采用Browser/WebServer/DataBaseServer三层结构的开发模式,实现系统客户端的零部署与维护。

  在技术实现上,基于J2EE技术路线,采用MVC(模型-视图-控制器设计模式)体系架构和组件化开发的框架,以保障系统具有良好的扩展性和稳定性,并且系统具有良好的跨平台性,可以支持跨操作系统部署,支持多种操作系统。此外,采用组件化的开发方法,使系统具有以下特点:

  (1)通过仅对这种应用程序的某些组件进行升级,从而对其进行小幅度的升级;

  (2)组件可以在不同应用系统之间共享,因此可对它们复用,提高系统开发效率和质量;

  (3)基于组件的应用程序有利于系统的分布式部署。

  四、可解决的问题

  可发现及预防社区矫正、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未成年人/成年人脱管、漏管行为,实现有效监管。

  五、运用成效

  目前已在沈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开发部署完毕。用大数据排查、比对的方式实现对脱管行为的发现,能够有效的发现社区矫正和强制措施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业务系统2.0的案件信息完整,经授权后可导出符合条件的监督对象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符合铁路大数据的检索需要,在监督方面具有可操作性。

  六、可复制推广性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最高检下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积极推进社区矫正空转等问题,确保罚当其罪、执行到位。突出统一集中办理工作重点。以纠正脱管漏管、落实特殊矫正措施为重点,加强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活动的监督。

  取保候审等非羁押强制措施等应用于刑事诉讼各环节,加强对此类脱管行为的监管有利于确保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因此本成果具有可复制推广性。若以此系统为核心,并为之开放相关数据权限后,建立省级、国家级大数据中心,集中为政法系统提供此类监管数据,将极大强化对此类行为的监督效果。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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