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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5-26 17:23:3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内容导读] 3月5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至省财政厅预算执行局。
3月5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至省财政厅预算执行局。
《意见稿》要求,纳入浙江省预算管理一体化执行系统的政府预算管理资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单位资金的支付管理业务实行全流程电子化管理。资金支付应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根据预算指标、国库库款或有关账户余额情况支付资金。
责任编辑: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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