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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中院立案二庭:因案施策,再审前调解成功

时间:2024-10-29 09:25:56   来源: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

[内容导读]    近日,涉及一起长期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的代理律师,联袂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董卫赠送了锦旗及致谢函,以感谢她在再审...

  近日,涉及一起长期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的代理律师,联袂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董卫赠送了锦旗及致谢函,以感谢她在再审程序启动之前,成功帮助双方化解了长达十一年的争议僵局。

  2013年,周某从一家建材租赁站租借了一批建筑材料。多年后,租赁站发现双方间的账目既未核对清晰,也未完全结清,遂将周某告上法庭。面对诉讼,周某未能积极应诉,一审法院据此判决周某需归还租赁物并支付租金及利息。一审判决生效且周某未履行后,案件进入了执行阶段。在执行过程中,周某向大连中院提出了再审申请,声称当时的租赁行为并非个人所为,而是代表公司进行,属于职务范畴,责任应由公司承担。

  董卫作为该案再审立案前的复查工作负责人,针对周某的再审请求,要求其及代理律师提供相关证据。随后,周某所在公司派遣了财务等相关人员参与调查,最终确认了周某当年的行为确属职务行为。基于此,董卫积极协调,联系了本案的执行法官,组织周某、其所在公司及租赁站三方展开调解工作。经过多轮深入协商,三方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由公司向租赁站支付32万元,至此,公司与租赁站之间的所有租赁问题得以圆满解决。

  这一历时十一年的纠纷,在董卫的推动下,仅用22天便得到了彻底处理。周某对法院帮助其摆脱纠纷深表感激,租赁站也对法院协助追回欠款表示谢意,而周某所在公司更是庆幸能够避免诉讼,顺利解决了这一陈年旧账。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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