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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9-26 17:26:33 来源:人民公安报
[内容导读] 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增设危险驾驶罪,对醉驾的处理从行政处罚上升到刑事层面。2012年8月,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醉
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增设危险驾驶罪,对醉驾的处理从行政处罚上升到刑事层面。2012年8月,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醉驾案件办理中心成立,在全国率先推行“集中抽血、集中醒酒、集中送检、集中办案”运行模式,使办案标准更统一、办案流程更规范、办案效率更高。
随着公安交管部门不断加大全天候查处力度,原有的集中办案模式已无法承载快速增长的办案量。2020年5月,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对醉驾办案模式进行了再次改革和优化,江夏、黄陂、新洲、蔡甸4个新城区和直管单位的醉驾案件仍然由醉驾案件办理中心集中办理,中心城区大队坚持集中抽血、集中送检、分区办案。
在统一标准、统一规范下,城区大队负责查、送、办,醉驾案件办理中心负责采样和检测,既发挥了中心城区警力优势,又避免了出现醉驾案件积压的情况,使查处和办案环节更加通畅。今年1月至8月,全市酒醉驾查处量达1.1万余起,同比上升17.93%,其中,新城区交通大队以不足全市交警总数10%的警力,查处了全市30%以上“酒司机”,警力薄弱路段和管理薄弱时段查处酒醉驾的力度均持续加大。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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