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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强化智慧监所建设

时间:2020-09-03 15:01:53   来源:人民公安报

[内容导读]  今年5月,辽宁省公安厅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关于保障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通知。葫芦岛市公安局监管支队闻令而动,积极探索方式方法。

  6月30日,在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的“科技法庭”里,被告人孙某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等,被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截至目前,已有19起刑事案件在这个建于高墙内的“科技法庭”开庭,其中涉黑涉恶案件7起。

  今年5月,辽宁省公安厅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关于保障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通知。葫芦岛市公安局监管支队闻令而动,积极探索方式方法,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的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形成了“科技支撑、防控到位、全力保障、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并制订了实施方案。支队主动与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律师协会对接,听取多方意见建议,达成一致共识。他们着眼诉讼活动需求,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区分视频、面对面提讯(会见、庭审)两种形式,细化预约、接待、审核、提审(会见、庭审)等环节,形成了提前预约、接待审核、诉讼实施、意见反馈、整改提升“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葫芦岛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强化智慧监所建设,以科技辅助诉讼,积极打造“科技法庭”。在功能上,“科技法庭”与人民法院的正规法庭完全一样;在技术上,“科技法庭”的设备、网络等比正规法庭的要求还要高;在配套上,防护、安全、后勤等必须全部到位。此前,支队看守的简易法庭面积较小,能容纳庭审人数少,设备老旧,还存在着视频设备少等问题。支队主动联系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律师协会以及连山区、龙港区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召开刑事诉讼联席会议,共同协商解决讯问、会见和开庭工作。葫芦岛市委政法委召开会议,就推进刑事诉讼活动、建设“科技法庭”问题进行研究,要求必须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尽快推进“科技法庭”建设,确保涉黑恶案件庭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5月中旬,葫芦岛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着手建设“科技法庭”,完善硬件设施,修建了4个律师会见室、14个提讯室,改建了2个远程视频法庭,安装对讲系统,更换配套桌椅,还根据疫情要求为每个房间加装了用于物理隔离的亚克力板。同时,争取支持资金设置法院专用远程视频庭审室,铺设专网线路,配置完善电脑、摄像头、音箱、4G网络路由器等庭审专用设备,确保远程视频庭审、提讯、会见等工作顺利开展,实现“远程庭审、隔空提讯、云上会见”等多种功能。

  “自‘科技法庭’投入使用以来,我们配合保障法院等办案单位、律师开展远程视频庭审1635人次,远程视频提审1422人次,远程视频会见126人次,物理隔离提讯、会见、庭审1290人次。”监管支队负责人汤金权介绍说。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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